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三 最高法院关于婚姻法解释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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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婚姻法解释一二三全文
  2. 解释婚姻法第三十三条内容是怎样的呢
  3. 1950年1月颁布的婚姻法
  4.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Fourteen〗、条的解释

[One]、婚姻法解释一二三全文

〖One〗、第一条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Two〗、第二条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Three〗、第三条当事人仅以婚姻法第四条为依据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Two]、解释婚姻法第三十三条内容是怎样的呢

〖One〗、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法律作出这样的限制是为了保护胎儿、婴儿的健康,维护妇女的身心健康。

这只是限制了男方在一定期限内的起诉权,而不是否定和剥夺男方的起诉权。

〖Two〗、应该注意的是,《婚姻法》对这种限制也做出了例外规定,即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法院可以受理。

[Three]、1950年1月颁布的婚姻法

1950年5月1日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新中国颁布的第一部法律。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原婚姻法自新法施行之日起废止。2011年8月12日,比较高人民法院发布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

[Four]、婚姻法司法解释二〖Fourteen〗、条的解释

〖One〗、注: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同时废止。

〖Two〗、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Fourteen〗、条,是指《比较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Fourteen〗、条的内容:“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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