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三十六条?婚姻法三十六条规定

婚姻法三十六条?婚姻法三十六条规定

其实婚姻法三十六条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婚姻法三十六条规定,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婚姻法三十六条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块儿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本文目录

  1. 担保法解释废止了吗
  2.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什么

[One]、担保法解释废止了吗

〖One〗、法律分析:废止了。在出台民法典之后就废止了,对应的法律可在民法典里找到。

〖Two〗、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六十条本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Three〗、《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Two]、《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什么

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好了,关于婚姻法三十六条和婚姻法三十六条规定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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